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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内科分为1.2.3科,三个科的病人,财务均是分开的,某病人在挂号处办住院手续,将钱交到了2科,王医生在1科,该病人走到了内1科,病历上的病确实由内二科负责,该病人没有钱,且该病人非要住院,承诺一周内交钱,所以王医生扣押了身份证,该病人治病花了1000多,在内二科也就是欠了1000多,医生让其借钱,不然身份证无法归还,后来财务室发现原来交错了钱,交到了内二科,刚从还病人有一项检查没有做,所以900多元,并不欠钱,财务科将钱转到了内二科,该病人借到钱来还钱,医生告诉他不欠钱,并将其身份证归还,当天医生休息,且儿子在家生病,所以王医生让女儿去归还身份证,归还身份证的霍城中该病人蛮不讲理,与王医生女儿杨某发生口角,次日该病人闹到院长哪里,要求医院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理由是明明没有欠钱,说他欠钱了),并当着科室众多医生护士,院长的面诬陷杨某骂他,侮辱了他人格,杨某到医院与其当年对质,他说自己冤枉了杨某,道歉,杨某说,当众诬陷了自己,名誉受到损害,精神受到伤害,该病人夸下海口,对杨某说,你要多少精神损失费,我给你。后来到了会议室,该病人又指着杨某,当众再次诬陷,对杨某说,你骂过我什么你自己心里清楚。现在该病人要将王某与杨某告上法庭,告王某以后了钱转过来,没有及时告诉他,告杨某问他要精神损失费

调解 2017-08-21 22: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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