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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男户口江苏的,女方四川的,由于种种原因本人来了上海,女方在广州和她父母一起,有个孩子,请问离婚程序

离婚 2017-08-28 12:0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协议离婚是双方对是否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意见,凭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 若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而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建议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管辖地规定为:“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若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而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建议诉讼离婚。感情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诉讼离婚耗时耗力,建议聘请律师为您详尽分析案情,指导收集证据,推动诉讼流程等。
  • 离婚只有以下方式:1、双方协商一致,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2、双方协商不成,可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 可以协议离婚或者法院诉讼离婚。
  • 你好 可以起诉离婚的
  • 起诉离婚,,,
  • 你好,你们可以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去一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 法院起诉
  • 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 到户籍地或居住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起诉!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是诉讼离婚。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回复不全面或者需要详细咨询的,点击头像进入个人首页,可查看手机号,手机号也是个人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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