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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我和老公结婚半年,孩子两个多月,他高血压脑出血开颅手术,术后左半边偏瘫,现在快两年了能走,手还是不能动,孩子从月子里都是我照顾的,他爸妈偶尔帮我看下孩子,我现在想离婚孩子能判给我吗?现在还没有闹僵,我口头给他说过要离婚,他不同意,我想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我需要先搬出去吗,孩子如果他们不让我带走怎么办?

离婚 2017-08-23 1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抚养权归属一、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征求其意见选择与谁一起生活的!你可收集你方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您好,可以起诉离婚,孩子还在哺乳期一般会判给女方。不过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严重情况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离婚需谨慎,建议协商解决。
  • 根据你的陈述,如果需要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与我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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