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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此条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第三个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前两月二倍的工资?

调解 2009-03-28 13: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如果已经订立了合同的,一般不支持双倍工资!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的,应当支付两倍的工资。基于此,用人单位若自用工之日起第三个月签订书面合同,那么可以自用工的第二个月起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止,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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