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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7年1月参加工作的,公司是经营品牌服装销售,本人最开始是在专卖店工作,后来公司调动到了商场,当时调动时本人不愿意,后来还是服从安排去了商场,现在因为公司和商场发生不愉快,商场要求公司撤柜,我面临失业,公司不会安排我在回专卖店工作,原因是专卖店已经满员,我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是2016年才到期,我想问下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的损失呢?依据是什么呢?

仲裁 2011-07-11 21:5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解除你的劳动关系,应当给你补偿金,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支付。另外,你可以申请失业保险。
  •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要求单位支付你5个月的工资。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为保证你得到详细的解答,可以直接来电话咨询律师。
  • 依据还是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以及劳动法律法规。 有权要求公司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公司无安排的,属于公司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 双方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5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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