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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09年10月份,在一家公司上班,于2012年年底被该公司开除。后,2014年10月份,该公司重新聘请我去该公司上班。到今天为止,该公司未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为购买任何保险。现,此公司准备注销原来的公司名字,重新开设新公司。如果我想公司补偿我这些年的损失,我该准备什么证据?

其他 2017-08-25 17:2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未缴纳社保,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 您好!正式员工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您可以直接来电告知您的详细情况,针对您的情况帮您分析指导一下,以维护您合法权益的最大化,希望可以帮到您
  • 可以收集银行发放工资的记录,以及出勤记录,工作证等工作相关的证据,可以主张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办补缴社保,以及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协商不成依法提起仲裁处理!
  • 你好!工资单,考勤表等都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具体情况欢迎来电详谈,咨询是免费的,希望能帮到你。
  • 入职证明,工资单或工资流水,工作证都可以。
  • 你好,公司什么态度?是需要对您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的,协商不通可以申请仲裁,建议委托律师为你代理。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工资单,考勤表等
  • 你好!按照劳动法规定,公司必须应该为员工买社保,否则,用人单位应当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方案建议来电详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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