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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前买了房,已签合同,交了第一笔款项。开发商是国内某著名房地产企业。当时买房打了几个折扣。其中有一个折扣是9.9折(折合人民币九千多元)。售房处向我们推销房产的员工说,这个折扣是在买房后,几天后再现金打到业主银行卡上。于是我们签了合同。两个月来钱迟迟没到账,再咨询售房处,售房处那边回应说,当时我们买房时确实有九点九折的折扣,但不作现金返还,而是在房款中优惠抵消,但由于员工理解错误,所以这笔钱既没有在房款中优惠,也没有返现,原来给我们售房的那位员工已经离职。。。现在找售房部,主管回应说因为合同已签,所以这笔钱不能再抵扣,也不做返还,叫我们找现在已经离职的那位当时给我们推销房产员工解决此事。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其他 2017-08-24 21: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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