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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要迁户口可是女方没有户口本,可以迁户口吗

离婚 2020-01-13 23:4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需要,请问当地户籍管理工人。
  • 您好,,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
  • 向当地派出所了解确定
  •   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户口迁出后,户籍民警会销毁迁出人员页或在迁出人员页盖”迁出“章。  户口本丢失的,由户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户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户主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  婚迁的步骤和所需材料如下:  第一步:持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  第二步:持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和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  第三步:持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准许迁入证明(办事处或村委会)和准迁证副本、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
  • 不能办理,可由另一方凭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证明,加注用途,以及加盖户籍管理章,一样作为女方户口本使用,《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规定是,夫妻自领取结婚证起,两位的收入和所得,不管登记在夫妻俩哪一方名下,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有平等处置权。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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