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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我和前妻都在大连,我可以在大连起诉她吗?它不拿抚养费,能找到她人,找不到电话号码

离婚 2017-08-30 06:5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其余部分参加第二十二条至第三十五条。
  • 你有他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才可以................
  • 你有他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才可以,
  • 你好,你有居住证明的可以
  • 如果自己没有把握,可以考虑请律师代理操作,你有他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才可以
  • 可以直接起诉的。
  • 如果在大连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大连起诉。
  •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其余部分参加第二十二条至第三十五条 .........................
  • 可以考虑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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