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男友在成都共同买房,首付是双方父母共同出的,贷款是我们以后共同还的,我们两个都是外地的,他买了社保,我还没有买,他说的是社保买了一年的才能买房,房产证上只可以写他的名字,我的名字写上去不得行,是真的吗?他说我们以后去公证处公证这是共同买的就可以了,这样可以吗???有效吗?

工商事务 2011-07-12 1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