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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女儿归女方,男孩归男方,因为我们这里学校是分片、就近就学,因为男方是城市户口,女方若是迁到娘家就是农村户口,如果女儿户口迁至女方娘家,就是农村户口,是不是可能就不能在城市里上学而要转到农村去上学,如果女儿不迁户口,对男方有什么影响

离婚 2018-05-08 04: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的户口尚未申报登记,确实对孩子的上学带来很大的影响。因此,孩子的父母应尽快地为孩子先申报户口。  国务院办公厅1月14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已出台,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办理户口登记。  当然,对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社会抚养费当然还需缴纳,但这是属于计生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
  •   配偶及子女的可以迁入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挂靠:  1、但是不会改变其户口的“非农业”性质,不属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不能享受该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待遇(没什么必要迁移);  3、而且目前来说,很多地区已经实行了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而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了;  4、当事人的配偶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事先咨询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就该案而言,没有任何规定在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户口本由哪一方进行保管。因为,双方虽然已经离婚,但都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这一点是无法改变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说,就孩子户口本的保管问题,双方尽量以协商为主。如果协商不成,那么索要户口本的一方可以进行起诉,但是其起诉理由必须要证明,孩子的户口本由其保管,对孩子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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