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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侄子借了3万元高利贷,打的借条是6万元。现在要我们还6万,我们可以告他敲诈吗?

刑事辩护 2018-04-14 12:4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真实、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根据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法律保护月息2分的约定。一般放贷的合同或者借条中都不会约定利息,而是把利息计算到本金中,或者从本金中预先扣除。那么如果真实情况是借款金额只有3万元,你就需要证明没有收到6万元的借款本金,这个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认定。 至于认定对方敲诈,往往很难在公安立案。
    【追问】去年放高利贷的带了三个人到我家要钱,当时他只要3万元就把6万的借条给我,因为我侄子实际拿到手的只有24000元,6000元利息当场扣掉了,一个月以后又给了6000元利息,我当时同意给22000元了结,他没同意,当时有好多人在场可以证明。我也报了警,警察也到了场。后来由于他因为别人的高利货绑架人质触犯了法律。今年才放出来,他现在起诉到法院要我给6万元。法院一审在我怎判决我给6万。,现在怎么办
    【追问】去年放高利贷的带了三个人到我家要钱,当时他只要3万元就把6万的借条给我,因为我侄子实际拿到手的只有24000元,6000元利息当场扣掉了,一个月以后又给了6000元利息,我当时同意给22000元了结,他没同意,当时有好多人在场可以证明。我也报了警,警察也到了场。后来由于他因为别人的高利货绑架人质触犯了法律。今年才放出来,他现在起诉到法院要我给6万元。法院一审在我怎判决我给6万。,现在怎么办
  •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主要是:借款主要是因借款产生,欠款啧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如果确实有证据可以,通过法院依法处理。
  • 一般不属于刑事案件
  • 法定的最高保护利息是24%,超过部分你们可以不还。也就是3万本金加上24%的利息,其余部分不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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