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 最近有一个比较心烦的问题,想请教我该怎么应对为妥,谢谢您的指教。 问题描述: 2001年我在某地购买房产一处,和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协议,办理15年按月本息等额还款合同。同时房屋开发商与该银行签有担保协议(具体内容开发商也没告知我)。2005年和06年我因经济情况不善共有10期(月800)没有及时还款,银行根据与开发商的担保协议从开发商的账户上进行了扣款约8000元,同时进行了违约罚款4000元(开发商没有告知我)。在2006年7、8月我分三次偿还了开发商7000,事后开发商也没有告知还有欠款。 今年6月底,我的住房出租户(连续租住5年了)通知我小区开发商停止给我的房屋供电(充值卡充值,开发商水电管理权没有交给物业管理公司),口头告知说我还有5000多元银行扣款没有偿还,加上利息共计7500元。我要求开发商以书面对账函或者索款通知的形式将该公司垫付我的银行贷款账目单据及4000元罚款单据与需要我承担的法律依据发送电子邮件给我(目前我不在同一个城市工作),对方一直不同意,只是派财务部门人员短信和电话商谈。我在五年多的时间一直不清楚这笔款项,因为银行和开发商都没有通知我,同时这五年我的银行还贷情况良好;现在对账索要凭证和依据(特别是4000元的银行罚款问题,加上利息需要多支付5500元)对方又不答应,我的出租房又不能通电影响正常的收益,真是苦闷! 请赐教我该怎样应对为好?谢谢您!

银行 2011-07-12 18:1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全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