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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我在宿舍睡觉,有一人酒后闯入持木棍将临街玻璃打碎,我醒来说他,他就打我,我跑,他追我并将我头部打伤。我捡起地上一铁架阻挡,把他胳膊打伤了。派出所说我故意伤害。我想咨询

刑事辩护 2017-09-02 09: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通过法医鉴定做出伤情是轻伤或者重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按照你所说这个行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不存在构成犯罪的问题,如果公安机关已经刑事立案,尽快委托律师和公安机关沟通,这个事情越往后越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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