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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6岁,我想要小孩抚养权,但我上班工资不高,男方收入好,这样小孩会在哪方

离婚 2020-02-12 19:44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离婚案件,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关于由哪一方带孩子,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如果对方已经取得抚养权,却不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当事人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您好,起诉争取小孩抚养权,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还有谁更有利于小孩的教育与成长环境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若男方只是收入高于你,不必过分担心抚养权问题。
  • 收入只是确定抚养权因素之一,要了解你们各自的详细情况,才能判断抚养权问题!
  • 小孩抚养权的处理:2岁以下一般情况判给女方,2岁-10岁看双方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进行判定,10岁以上根据小孩的意愿判决。如有需要请律师争取抚养权的可来电联系本律师。
  • 你好,女方完全可以争取,获得抚养权机会大。
  •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对方不同意,就只能起诉,但必须要证明自己有抚养的能力,且男方继续抚养不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团队专业律师。
  • 您好,法院会根据谁更有利于小孩抚养权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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