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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厂未安劳动法,进厂是说做满一年才可以辞工,现家里有急事辞了急工,但厂方说要扣工资的一半,请问厂方的做法是否合法

其他 2017-09-01 11:2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在无过错的前提下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1、正常情况的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关于上述的规定是违法,建议您可前往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 不合法,可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你们厂是不合法的,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 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离职
  • 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合法的,侵犯了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员工只要提前三十日提出离职申请,就可以离职,如果公司克扣工资,可以直接去有关部门投诉,详情可以免费咨询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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