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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应聘到一家汽车销售公司,2011年3月1日与公司签定了一年合同,在试用期间小李好学,认真、积极,在此期间进行过几次考试,虽不是最好的成绩,但也取得管辖经理的认可,到了第二个月,与他同时被公司录入的同事都转正了,成绩也是中等水平,但经理对小李的销售技巧上还是不满意,尽管在其他方面的成绩都不错,现小李在公司工作了五个月了,但还是没有让小李转正,小李很珍惜这份工作,并且很喜欢销售这个行业,现在的情况让小李感到困惑和迷惘,不知道是否坚持下去还是放弃,如现在公司要求小李离职时或小李主动要求离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偿金

其他 2011-07-13 11: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先协商协商不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而且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你现在已经五个月了,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
  • 你好,你主动离职是拿不到经济补偿金的。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到期视为合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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