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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性格不和,经过几番思考,两人决定离婚,可是我们都是外地人,结婚证是在广西办的, 现在不知道能不能不用回家就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离婚 2014-01-15 08:48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结婚证丢失后,夫妻有两种方法来协议离婚:一种是带上身份证到发证的婚姻登记处(结婚窗口)查找结婚登记档案,婚姻登记部门出具查档证明,当事人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查档证明和三张大两寸合影相片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也可以到存档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发结婚证。补好结婚证后,双方便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证。另一种方法是不需要补办结婚证,直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拆迁要看拆迁赔偿政策的规定,你是分不到的
  • 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在异地,不能办理。《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五、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 办理离婚手续有两种方法:一、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由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后即发给离婚证,离婚证即为证明婚姻关系解除证件;二、夫妻中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司法文书即是相当于婚姻关系解除的证件。 以上可以看出,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外地户口的,且双方户籍均不在深圳市,这种情况下无法在深圳市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所以要在深圳办理离婚就只能通过法院以诉讼的方式办理。但这需要一定的条件,通过诉讼离婚的一般由被告在深圳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具体需要提供被告在深圳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 若任何一人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可在深圳法院办理离婚。
  • 如双方在深圳时间在一年以上(居住证明),法院调解离婚.
  • 有办法在深圳起诉离婚,并很快调解结案。
  • 不能在深登记离婚,如双方在深时间在一年以上,可以诉讼离婚。
  • 如果其中一方在深圳居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起诉离婚。
  • 是否在深圳居住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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