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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村里两个老头,为工钱,话说不对头,两个人打起来,一个老头身上有几处外伤,就是淤青,一个嘴巴里面缝了两针,缝两针的老头报案,并在医院住了十多天,花了五千多医药费,其实没事,根本没必要住院,现在派出所让他们尽量调解,可对方要五千多钱了,我该怎么办

调解 2017-09-04 15: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发生殴打事件的,应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在伤情稳定后,再进行法医鉴定。 若鉴定为轻伤或重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应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公安机关在侦查完结后,会移交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若鉴定为轻微伤的,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形可处于拘留、罚款等处罚。受害人可提起刑事自诉,要求承担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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