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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工作十二年,一共签了三次合同,由于2016年12月单位搬迁停产放假,安置政策一直没有出来,现10月份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了,说只多赔一个月的工资,这合法吗?

其他 2017-09-07 17: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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