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是一家在成都的外商投资企业,想在成都再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注册的时候提供股东会决议和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就可以了么?还有什么资料是需要提供的呢?

股权转让 2017-09-06 11: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母公司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最后,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母公司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证明;   (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可以直接咨询工商局
  • 只提供股东会决议和母公司的营业执照,不够。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