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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03一2008年经营一家饭店,09年以后就转给别人干了,我现在去地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证,地税局说是从2010年到现在的房产税没交,让我补交才能作废,我找房东房东说不管说法人交这个钱。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谁能帮到我十分感谢!

工商事务 2017-09-06 21: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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