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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执照,一年以内,拆迁能得到补偿吗

拆迁补偿 2017-09-08 15: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你好,咨询当地政府。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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