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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进入一家私立学校,当时口头约定一年后考核通过转正,一年后,今年9月学校以成绩为由不予转正,目前本人想辞职,发现这一年来公司没有与我签订任何合同,且试用期一年已经超出最长试用期范围,同时试用期内未给我缴纳五险,我想咨询下在辞职时我怎样为自己维权,为自己争取哪些权利?需要哪些证据?

其他 2017-09-10 11: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单位没有订立合同并没有缴纳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提前30天,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并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的,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在试用期间的员工不属于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是试用期间也属于劳动期间,如果公司不安排签劳动合同,员工主动提辞职的,公司需要按正式员工那样处理。根据劳动法上的规定,员工从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双方就应该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逾期还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就应该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而试用期间包括在劳动期间内,因此,所谓的开始建立劳动关系是从试用期间用工之日开始算起。因此,你的试用期是一年,公司没有跟你签合同的,在辞职时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 要是你公司以你不是正式员工,不肯支付双倍工资的,那就是没有道理的,接下来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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