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医院误诊我怎么向医院索赔

其他 2019-07-04 19:1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医疗损害(医疗事故)需要对整个诊疗过程分析,涉及临床医学、法医学及过错鉴定,需要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分析。是否存在过错对案件影响巨大,需要专业医疗律师、丰富的案件代理经验、胜诉经验,才能最大限度维护你们的权益。
  • 由于医学专业性较强,建议复印并封存病历,复印客观病历,封存全部病历(主观病历+客观病历),找专业律师分析过错,若找不出过错,鉴定专家不会给你指出问题的,本人医学硕士,副主任医师,相信不会让你失望。
  • 您好,可以向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申请鉴定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若是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所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基本一致
  • 一、根据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也就是说,要判断你咨询的情况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关键要看医院诊断的时候是否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如果没有违反,即使存在误诊,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具体认定属于医学问题,应交由卫生部组织的医学会进行鉴定,作出鉴定意见。二、假如你咨询的事件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根据法律规定,医院应该依法予以赔偿。但即使你咨询的事件不构成医疗事故,只要医院存在过错,你依然可以要求医院承担侵权责任,予以赔偿,譬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三、根据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医院的医生在给你诊断时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当的诊疗义务,医院对误诊存在过错,对你造成的损失,应该赔偿;如造成误诊的原因是受到当时的医疗水平所限,无法诊断出正确的病症,那么,医院对误诊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相关的过错认定仍然是由由卫生部组织的医学会进行鉴定,作出鉴定意见。四、在医疗事故的情况下,你方应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向医院索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造成残疾,应该赔偿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五、如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医院对误诊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你方应该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向医院索赔,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2条的规定,经过鉴定构成医疗事故时,患者或其近亲属可获赔医疗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具体原则如下:1、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对此的理解应为: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且医院承担全部责任的,死者近亲属获赔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为上一年度居民年平均生活费的6倍。但如果是医疗事故部分责任,则还将打相应的“折扣”。2、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废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此的理解应为:构成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一级),且医院承担全部责任的,患者获赔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为上一年度居民年平均生活费的3倍。但如果是医疗事故部分责任,则还将打相应的“折扣”。如果构成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十级),且医院承担全部责任的,则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的0.3 倍。而如果是部分责任,“折扣”一打,所剩已廖廖无几。3、依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构成四级医疗事故构不成残疾,医疗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就不可能获得。4、以上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应以医疗事故发生地省级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年平均生活费,又称为人均消费性支出。
  • 您好,协商不成,诉讼。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