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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老房,土地证167平,房产证65平。现测80平,国有划拨。拆迁办说只赔建筑面积,空置不赔。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17-09-15 09: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要求拆迁办出具本次拆迁征收荆州市政府同意的补偿红头文件。赔偿,协商不成有权拒绝签字。 没有签字,政府不得强制拆迁。 如拆迁办下裁定裁决金额后,必须在15天内起诉。 详细咨询,与我联系
  • 您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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