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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在工作时,用电叉车不小心把公司玻璃门撞坏了,维修费用8500元,公司要求我赔3500元,请问我该赔偿多少?

其他 2017-09-15 15: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的。
  •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故意造成的,则全额赔偿;若过大过失造成的,则部分赔偿,赔偿比例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没有统一标准;若一般过失造成的,则无需赔偿。相关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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