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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中医,有执业助理中医师证。八月十日,在朋友药店,给类凤湿患者针炙后。患者出现左手中指,无名指,小指。抬指不能,握力下降。经哈市医大一院诊断为侥神经损伤。一般三个月都能恢复。治疗意见为静养,营养神经,中医按摩理疗。经一个月家庭治疗后,有所改善。经中医药大学一院会诊。不排除颈椎病。患者拒绝进一步确诊。本着人道主义,息事宁人的原则。就患者提出补偿金额产生分岐。请问可以立案吗。补偿标准是什么?

其他 2017-09-18 08: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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