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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上班,中午下班吃了饭回宿舍不小心把脚摔断了,公司说我不是工伤范围,给我在社保局报了工伤,只给我报销一部分医药费,请问哪位律师帮我确认下劳务公司和包工头,应不应该赔偿

工伤赔偿 2017-09-19 14: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这种情况,是属于工伤,老板应该去为你申请工伤鉴定的,之后还要支付你工伤赔偿金。如果你觉得老板给你的钱可以的话,也是可以私了的。我建议你先去申请工伤鉴定,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因为具体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 您好,您可以主张工伤待遇~ 1,病情稳定后先去做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2,根据工伤等级协商赔偿、补偿事宜。 3,不建议走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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