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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某家公司合作之前,给对方对公账户汇了4万,后因价格问题和对方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对方用私人账户汇退款3万到我卡上。收到退款后对方出纳和该私人账户的户主在没有任何借条的情况下,对方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称我们是好友,由于是朋友关系没让写借条,所以只提交了网银的转账凭证就将我告上了法院。法院也给了传票,我该怎么处理?本人和该出纳以及该私人账户的户主并不相识,从未见过面,根本不是对方所说的朋友关系,可以反告对方欺诈?

其他 2017-09-18 18: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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