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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仲裁判继续履行合同,买房又要去仲裁委要求房屋过户,仲裁委再次仲裁,仲裁委员会行为合法吗

仲裁 2017-09-18 2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同一个请求不可以申请两次
    【追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卖方是否可以不去应诉。
  • 你好,你应当向法院申请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对你与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的判决是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你需注意的是必须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后1年内提出申请。 未按生效判决履行向你支付货款的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同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 仲裁裁决书有法律效力,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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