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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在2000年从外县迁到现在的县落户入住,当时我们和本村组领导,和组代表商议迁下了入户协议,并交了2200元入户费,协议中写到,甲方保证乙方入户后享受与本组社员同等待遇和权利。可在2016年分配蒙华铁路占用集体土地补偿款时,村组领导和代表村民自制法为由,推翻了我们当时签下的协议,不给我们分补偿款。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征地补偿 2017-09-19 09: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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