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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岁孩子驮着十三岁孩子骑电车走在马路中间,我们相向而行,和我的相距20米左右我减速,按喇叭并停车后,孩子的电动车失控地朝我的车撞过来,电车前轴弯曲,车前面也损伤了,倒在地上摔了一下,当时能正常行走,我下车后观察他们的伤情并无大碍后,想通知家人,但孩子怕让他们赔偿车的损失,拒不告诉家长电话,我认为孩子没事就走了,事后家长通过道路监控查到我的车牌号,通知我给孩子做检查,检查一切正常,随后要求赔偿一万元,否则报警说我肇事逃逸,请问我这种情况会被判肇事逃逸吗?

其他 2017-09-25 1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3)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欢迎来电咨询。
  • 您好,建议您协商解决。从您描述中看不出您存在肇事逃逸行为。
  • 不是逃逸,但是你当时应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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