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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本月12日驾驶两轮摩托车与一辆小车相撞,导致本人脚伤,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由小车方负事故全部责任,交警建议我们私了,后双方商议后,在交警定下协议书小车方负责全部医治跟车辆的费用,尴于对方是伦居以为信得过,所以当时就没要求他先行垫付费用,先治疗跟维修完再找让他赔付,现在找对方赔付对方就不听电话又故意躲避,协议书还在交警我该怎么办啊?很后悔啊!我该到交警起诉他还是要到法院去啊?后来还得知对方的车辆当时是没有买任何保险的。

案件执行 2009-04-02 20: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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