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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川人在会泽居住经商已经九年了.我的小孩子在今年2月29号出车祸死亡.出事时两岁半且出生成长都在会泽县城.请问我这类情况能按城镇居民要求赔偿吗?交警在事故认定时有明显袒护肇事方.以至在事故处理时难以得到公平解决.请问可以要求行政赔偿吗?

诉讼 2008-05-11 21:3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按城镇户口标准要求赔偿,如果交警在事故认定时确实明显袒护肇事方,可拒绝交警的调解,直接向法院起诉。你不能对交警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者收集相关证据,在诉讼时要求法院不采纳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而是根据你所提供的证据作出事故认定。
  • 可以主张按照城镇居民赔偿标准索赔;不可以要求行政赔偿,如果对于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上一级公安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对于认定书的异议,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证据性质,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也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但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查。就赔偿标准问题,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可以按城镇居民标准要求赔偿。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证据性质,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也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但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查。就赔偿标准问题,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可以按城镇居民标准要求赔偿。
  • 现在法律已经规定不能针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提起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认定书一种鉴定结论,在法院审判过程中,只要你能提供证据,可以推翻它,法官可以重新根据事实判决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
  • 按城镇居民要求赔偿
  • 可以。不可以要求行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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