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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集体户口,要办离婚,是不是必须去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谢谢

离婚 2017-09-21 11: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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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的当事人,必须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供下列证件、证明: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注: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中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更正,并在更正处盖章。 3、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4、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有专用表)。
  • 你好 协商不了可以诉讼解除婚姻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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