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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租的房子是于七月二十三号签订合同,租金押二付一。当时是被坑的,所以租房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面备注了住满三个月后转租。我于9月二十号交了房租,到下个月的二十三号已住满三个月,但是租房中介说还要交一个月的钱,也就是说要交到十一月二十三号,她这种情况算是违约吗?我从七月二十三号入住,到十月二十三号已经住满了三个月,为什么租房中介说还要交一个月的房租到十一月二十三号才算住满三个月?我一脸懵

其他 2017-09-22 15: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合同约定处理,上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追问】像这种问题,除了上法庭,还应该怎么做,因为当初也是被坑,所以不得已签了租房合同,现在又遇到这样的情况。主要不想钱财上有损失
    【回答】坑你吧
  • 上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追问】我只是一个打工的,她们是公司租房,但是签合同的是管理员的名字,七月二十三号到十月二十三号是住满三个月吧,二十四号我完全可以让他给我退租金吧
  •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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