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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们农村山区搞移民新村建房以村支部组织建房当时与村民合同约定收9万元做二间两层占地75平方米,村民己居住七年了还该补交这钱吗,该怎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其他 2017-09-22 20: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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