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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8月份进入深圳平湖一个厂,刚进时签了3年合同,满3年又续签7年合同,在2016年10月9号公司搬厂到惠州。我是1968年3月15号出生,到明年就满50岁,可是我合同还没到期,请问象这种情况老板会赔偿吗?

其他 2017-09-25 15: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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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公司不得单独变更职工岗位,需要与职工意见达成一致,否则只能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劳动补偿金。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到岗,不能认定为旷工。在公司做了有多长的时间,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五险一金,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何,收集相关证据委托律师协助你向法院起诉争取你的合法权益,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根据你的工资和你工作年限来判断,要求公司经济补偿。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致电咨询或者当面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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