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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半后再起诉会判离吗?

离婚 2019-08-10 13:5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双方没有异议,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一方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起诉,另外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但是不想回户籍地办理,也可以在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速裁,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如果有法定的离婚情形如赌博、吸毒、家暴、婚外情、分居满两年等,法院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的话法院可能不会判离婚,但是判决后继续分居六个月以上可以再起诉,此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 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一般不判离,给予双方慎重考虑和努力修好的机会,如果半年后没有和好,第二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大。
  • 你好 一般第二次可以离,需要的话可以加我微信或电话详细咨询的,微信号即电话号码
  • 男方不同意离婚那就只能通过诉讼途径离婚,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会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 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具体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一般不判离
  • 您好,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法定解除离婚的条件,一审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不判离。如果6个月后一审请求离婚一方仍然要求离婚,第二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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