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夫妻办理假离婚,躲避债务,男方又长期不回家,不知去向,法院电话联系被告开庭审理,被告又无故缺席,法院作出缺席审判,判决书又无法送达被告男方手中,能否公告送达判决书?现在法院认为必须找到被告男方才能送达判决书。这样对吗

其他 2020-02-03 00:3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公告送达判决书。
  • 关于法院开庭判决,需要具体分析,例如: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新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会判决离婚的。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再无和好的可能。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放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诉讼离婚,离婚判决书可通过以下方式送达被告:
    1、由法院直接找到当事人,并进行送达。当事人拒不签收的,可以留置送达。
    2、找不到当事人的,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签收邮件的,即视为已经送达。
    3、邮寄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公告期满后,即视为已经送达。
  • 离婚案件一般要求双方必须到场,如果被告经多次传唤不到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上述只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作出的初步判断,但是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建议直接电话与我联系,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 可以公告送达判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