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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前叔叔就离婚了,他的儿子归他前妻扶养,二十多年没回来过,前几天叔叔突发意外身亡,他儿子回来要房产了,现在他儿子户口都不是这的了,姓也改了!人死了回来要房来了。他能要有吗?

离婚 2017-09-28 23:39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关于遗产的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你好,可以,建议,诉讼。。
  • 是有权利继承相关房产的。
  • 二十多年前叔叔就离婚了,他的儿子归他前妻扶养,二十多年没回来过,前几天叔叔突发意外身亡,他儿子回来要房产了,现在他儿子户口都不是这的了,姓也改了!人死了回来要房来了。他能要
  • 你好,属于法定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是可以要求继承的
  • 你好,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其儿子有继承权。如有需要可来电详询。
  • 你好,他属于继承人之列。如需帮助,可来所面谈或来电详询。
  • 你好,可以主张继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没有遗嘱的话孩子有权利继承的。
  • 你好,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依法法定继承的
  • 你好 可以继承的,需要的话可以加我微信或电话详细咨询的,微信号即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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