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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义乌的,我的嫂子在医院做了剖宫产,第一天晚上右脚就开始痛并带有发烫。医生给她挂了几瓶盐水后止住了,到了第四天晚上头又开始痛,位置在太阳穴那里,而后看了神经科专家做了CT,他们也检查不出什么原因,只能给配了点止痛药。今天医生们早上做了会诊说再给挂一天盐水看看,如不行就让转院。我们问医生是不是麻醉导致的这种情况,医生说也不知道。我想问一下如果是麻醉导致的,那医院有没责任?我们该如何去鉴定?

其他 2009-04-04 18: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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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常,剖宫产麻醉并发症有:1.呕吐与返流误吸2.低血压3.全脊髓麻醉4.局麻药毒性反应5.蛛网膜下腔穿刺后头痛6.腰背痛7.尿潴留8.感染等,你所描述的应该不属于麻醉导致的情形,建议进一步确诊,如怀疑医院有过错,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需要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才能确定
  • 需鉴定明确。
  • 1、请外院专家会诊;2、考虑转院治疗;3、医院有无过错得结合产妇所患疾病,以及应该疾病和医院的手术操作、术后护理是否有因果关系来考虑。——广州医疗纠纷律师甘翌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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