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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一年多,做的是厂家驻地区经理,因为任务完不成,领导提出让我自己辞职,我8月6日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但是我提出辞职申请后公司就停发了我的工资和差旅费,说是要交接后才给发。在9月20日公司派人来地区交接。但是我7月和8月的工资都在公司压着不发,已经影响了我的生活。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其他 2017-09-28 08: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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