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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政局协议,女方分得一套房屋,该房屋是两人名字,夫妻共有,按揭的,一年之后两人复婚,五年之后又在闹离婚,请问该房屋产权是女方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呢?另注明,该套房屋首付款是女方娘家所资助,有借条一直未还。婚后所付按揭款也是女方所付,有银行凭证。注明,该房屋目前还是两人名字,本来第一次离婚想去掉男方名字。可女方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钱来,只好两人名字。

离婚 2017-09-29 06: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动产所有权原则上以登记为准。你说的这种情况一要看第一次离婚时协议是否明确约定了房屋归女方个人所有,二要看复印后是否有新的约定。
  • 不动产所有权原则上以登记为准。你说的这种情况一要看第一次离婚时协议是否明确约定了房屋归女方个人所有,二要看复印后是否有新的约定。
    【追问】离婚协议上是说某某房权证号…某某路段房屋归女方所有。复婚时没有约定什么协议,就复婚了。
  • 离婚协议书依然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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