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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后到珠海某金融公司做电话营销,临时合同上注明月薪3000(含全勤200)若工作不满三个月辞职要扣掉800块的培训费,因为是2017年7月7日才入的职所以没有全勤,那我七月份不够一个月工资就应该是2200,我工作到了8月7日下班之后打卡离开公司,由于我家庭的原因所以提前离职,正常的情况下应该是离职三天内就要付清我的所有工资,但是该公司8月21号才发放7月份工资到我个人银行卡,已经是拖欠工资了,到现在八月份7天的工资还没有给我,说是我提前离职,所以不给予我八月份的工资660,但是我离职是经过我的经理和老板同意之后返还公司所有资料及工牌才走的,后来我同事向其老板说明我的离职情况,老板答应返还我八月份工资,但是要按照珠海最低工资1600来补发给我,所以我就只能拿到300块,这个问题我该怎么办呢。能拿回我的工资吗,

其他 2017-09-28 16: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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