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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5月份在佛山三水西南一家发廊上班,九月份因为家里有事,口头向老板辞职,18号离开,由于入职的时候没有和老板签订任何的入职合同,只签订了一个入职申请表,上班也没有电脑的签到记录,只是在笔记本上人工签到,平时发工资都是通过微信转账形式完成,业绩也是通过盛传网络平台查询,现在他微信把我拉黑了,平台也登录不了,电话也无法接通,听说现在他又把其他的员工辞掉了,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样去维权呢

其他 2017-09-29 14: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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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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