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由于未仔细看红绿灯,跟着穿马路的人群,一起骑自行车过马路,当车骑至马路中时,发现有车辆迎面开来,已经停止行驶,采取避让,由于对方车辆刚起动,有一股冲力,将我撞伤,经医院检察发现胁骨出面骨折,目前未移位,情况还好.要求住院,发生这种情况下,我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对方是汽车撞过来的..明天要求去交通局处理,把我住院的发票及费用单已经全部拿走了,明天还要我委托他人,带上我拍的片子过去.,这种情况是不是他想早点把事了结了呀?但我还未出现,没有复察,我想问一下,我如果还没有出院,对方是不是采用任何途径,也不能把此案先终结了呀?急切需要您的回复,谢谢了.

其他 2009-04-04 18: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