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今早,我母亲骑车过马路,由于当时未观注红绿类情况,只是跟着大堆的车辆往左转弯,由于车速不快,骑车至马路中间时,避让公交车,停在路中未动,公交车驶运,迎面开过来一辆小车,虽然车速不快,但已经将车撞倒,当事人脚受伤迎着汽加头摔下,由于汽车刹车有一股冲力,再次撞到当事人,经过医院检查,证明胁骨七\八节骨折,目前医院检查及住院的费用是由肇事者支出的,但明天肇事者的保险公司及肇事人要求当事人委托一人前去交通局办理事故,由于我们对交通法规条例不是很清楚,怕肇事者通过某种途径,想将此事做个了解....    目前伤者仍在医院治疗,肇事者是否能通过某种途径将此事了结???我方需承担此次事故的何种责任?由于肇事者与保险公司及交通管理处的人关系很好,而且肇事者的保险公司处理人员还故意说:此事我方也有责任,我方也需承担一部份医疗费用,还说现在反正有国家会陪,就让肇事者承担全责算了,也免得我们自己再掏钱陪?"    本人由于对交通法不懂,故把事情经过进行了描述,希望能得到您的解答,先谢谢了...

其他 2009-04-04 18:0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