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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十月份在工地上摔了下来,胳臂断了 ,内置钢板,,今年3月25日向法院告小包工头,大包工头和发包方连带责任,十级伤残,总共赔偿费33830元,法院大概能赔多少钱给我?我只有一个证人,还有另外一个证人,不能回家,但是有证词,我官司能打赢吗

其他 2015-03-27 10: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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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待遇。 伤残包括: ⑴医疗费, ⑵住院伙食补助费, ⑶护理费, 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 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地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 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 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⑻后续治疗费, ⑼残疾辅助器具费, ⑽交通费等。 协商不成,可在事故发生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 工伤属于劳动案件,要先经劳动仲裁部门仲裁,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大小包工头都已承认的话,则无须证人即可打赢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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